记得那是第一次到京城,她带着林锦文的弟弟妹妹,手上的钱不多,可是两个孩子垂涎欲滴。实在是看得于心不忍,就带着两人进去了,没想到贵的离谱,当时的她窘迫得很。花了一半的钱,回到住处的时候,被林锦文冷眼相待了好多天。实在是不太美好的经历。想着这些烦心的过往,她也没有注意傅尧的动静,忽略了他放得很慢的脚步。不小心就走在了前头,甚至还走了很长的路。傅尧眸色沉了几分,快步上前,有些不死心的问道,“你去过全聚德?”陆清萍突然顿住脚步,看看前面的路,又看看自己的脚。。。。。。真是大意了。这么长的距离,都是她在前面带路,不惹人怀疑才怪了。尤其是傅尧,他太敏锐了。重申这样的事情,即便是烂在肚子里也是不能说的。尤其现在正在破四旧,要是提起一点这种苗头,怕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。“没来过啊,我才到京城几天啊,唯一一次出门还是跟喜乐一起去的百货公司。”傅尧不动声色,“嗯。”如果说她能走正确路线,只是巧合,这躲躲闪闪的眼神,还有强装出来的镇定,就不能是巧合了。说不清是遗憾还是愤怒,陆清萍啊陆清萍,到底对方许诺你什么了,宁愿付出任何代价,也要留在傅家。又到底是冲着谁来的?值得这么处心积虑的吗?陆清萍察觉他怀疑了,只能收起心思,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。不行,傅尧这个人太可怕,她得赶紧离开傅家。要不然下场不是切片研究,就是被当做牛鬼蛇神弄死。“傅大哥!好久不见,我还以为今天你不会来啦。”陆清萍顺着声音看过去,是个身材高挑,气质优雅的女人,她挪开了黑色的长柄伞。又黑又直的长发垂在胸前,而且烫了空气刘海,还带了个浅白色的发箍。穿了件白色的衬衫,下半身是到小腿的灰白格子百褶裙,穿着一双圆头皮凉鞋,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脖子。姣好的脸上带着明媚雀跃的笑容,一双杏眼里,都是见到傅尧的欢喜。陆清萍往后退了半步,如果不出所料,这位美女,就是李双宜了。还真是个美人,难怪傅尧给她守身,除了被下药下得狠的那次,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,都能克制住。李双宜的目光落在她身上,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,没想到。。。。。。竟然不是她想象中黑瘦挫。不是说一直都在乡下长大么。怎么她皮肤能白的透明,在阳光下,蒙上了一层光晕,显得纤细柔和,只扎了个单马尾,修长白皙的脖子,看起来竟然比她这个从小练舞蹈的还要优美几分。普通的连帽衣穿在身上,也能前凸后翘,十分窈窕。好在,个子矮了点,站在傅尧的身边,不像是他的未婚妻,更像是一个小妹妹。她露出温和的笑容,“傅大哥,这个小妹妹是谁呀,怎么之前都没有见过,是你家的什么亲戚啊。”陆清萍暗自撇嘴,她语气亲近,又能表达出,傅尧的一切她都知道。这是故意体现亲近,故意说给她听的呢。可惜了,抛媚眼给瞎子看。要是她真的喜欢傅尧,想要和他过一辈子,多半是会生气的,可是她现在觉得,得尽快跑。再说本来就知道,她才是傅尧的心上人,也没什么可生气的。她也没主动介绍,至于傅尧要怎么介绍,她都认的。远房亲戚也可以,未婚妻也不是不行,都一样。